
近日,多家媒体连续报道了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被举报涉嫌医保和治疗违规事件,引起全网舆论热议。
2020年11月,西安市民李女士之父因为头晕前往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被医院确诊为主动脉瓣中度狭窄问题,并被告知需进行心脏介入微创手术治疗。
患者术后出现脑梗,后续患者在ICU治疗脑梗近二十天。因对治疗效果存疑,李女士决定转院,结算费用时发现,总费用竟高达60余万元,其中医保报销不足30万元,个人自费30余万元。
后经多次转院治疗,患者最终因感染败血症不幸离世。2022年6月,李女士将西安交大一附院等几家医院告上法庭。
2024年5月28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记者在判决书上看到,法院认为,西安交大一附院术前讨论确认的手术及实际实施手术均为经心尖TAVR术,但家属签署的手术知情同意书、特殊材料治疗同意书上告知的术式均为“经股动脉TAVR备开胸AVR备PCI手术”,实际术式与告知术式不一致,医院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对患者的治疗选择权具有明显不利影响,该行为导致患者知情权受到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关于医院使用的心脏瓣膜未在病历中张贴标签,无法证明系合格产品的问题。法院认为,医院在给李女士的父亲植入第一个心脏瓣膜时,未在病例中张贴标签,对该材料的来源和质量是否合格没有记录,不符合有关规定,病历书写不规范,导致手术过程中医院的具体行为无法确定,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西安交大一附院承担70%责任,赔偿李女士等家属所有损失69万余元。双方均提起上诉。目前,二审西安市人民法院已发回医院所在区雁塔区法院重新审理该案件。
11月23日,西安交大一附院相关医生之一向城经报在线记者讲述了他和团队给患者李某治疗事件的全过程,并回应了有些媒体的不实报道和社会关切。
1.手术指征不明确问题
患者家属李女士提出国内外指南明确TAVR适用于“症状性重度主动脉瓣狭窄患者”,而患者术前无症状,也只是中度狭窄,医院未做任何风险评估的情况下诱导病人做了不需要做的手术。
该医生表示:“患者家属在视频中隐瞒了患者术前在多家医院做心超达到手术指征并被推荐手术的事实,仅用术中食道超声说明手术适应症问题是不完全正确的。术中食道超声仅作为术中瓣膜放置的指导,由于患者处于麻醉状态,基础代谢不同于清醒及正常活动状态,所以瓣膜流速会降低,心脏专科以术前经胸作为手术适应症选择,并不将术中食道作为适应症选择标准!”
该医生说,根据术前超声检查患者已经达到手术适应症,不存在患者家属所说的一条都没达到而做手术的情况。



2.实际术式与告知术式不一致问题
李女士表示,在父亲的《手术知情告知书》上,告知的术式是“需要在全麻进行下行经股动脉TAVR备开胸AVR备PCI手术”,告知的风险也是“经股动脉TAVR手术并发症”,《特殊材料治疗同意书》也显示,要使用的特殊材料为经股动脉TAVR备开胸主动脉瓣置换术使用的“介入人工主动脉瓣膜”。然而,患者实际接受的手术是经心尖TAVR术。
对此,医生团队表示,患者在医院手术室有熟人,是通过熟人预约了床位,并开具了住院证,2020年11月12日入院。
术前讨论考虑患者的多种因素,外科手术脑梗风险太大,更适合介入瓣膜手术。根据术前讨论结果,医生与患者家属进行了谈话。术前谈话时有患者儿子李某及熟人参加,其余家属均以各种原因未参与。
医生详细告知了李某及熟人介入瓣膜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发症,明确经股动脉TAVR术要切开腹股沟皮肤,开胸心尖瓣膜置换术要左侧胸部小切口开胸,但都是放介入主动脉瓣膜。并告知介入瓣膜尚未纳入医保,花费巨大,在《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方案中区分二者手术名称。
患者儿子最终手写选择介入人工主动脉瓣膜,且没有授权选择外科瓣膜,“我们治疗团队根据术前讨论结果及患者家属谈话最终确定手术方案是经股或经左侧开胸小切口心尖的方式为患者植入家属选择的介入瓣膜。”
2020年11月21日,患者12时00分左右患者入手术室开始全麻,13时50分左右开始手术,在全麻下、解剖股动脉、股静脉备用,造影下发现股动脉钙化严重,混合斑块并狭窄,冠状动脉也有狭窄。15时30分左右开始介入瓣膜手术治疗,医生术中根据患者病情考虑,决定执行第二套备选方案(左侧开胸小切口心尖介入瓣膜置换术)。
团队另一位教授在谈话间口头告知患者儿子李某及其熟人手术方案,患者家属表示知晓,由于考虑有手术室熟人,术前告知过,同时都是介入瓣膜植入当时也就并未再签字。
3.心脏瓣膜未在病历中张贴标签,无法证明系合格产品的问题
李女士说,在《手术记录》上还明确记载,第一个瓣膜滑落放置失败,经过数小时后才成功放置第二个瓣膜,两个瓣膜都在心脏里没有取出。而且,第一个放置失败的瓣膜在病历中没有任何产品信息,是否为合法合格产品存疑。
医生表示:“术前评估主动脉瓣瓣环直径21mm,术中快速起搏降低血压后进行球囊扩张,球囊扩张满意植入23mm瓣膜,血压回复正常,结束手术,关闭心尖切口,但随后发生植入后瓣膜不稳定,产生移位。”
发生瓣膜移位后,他立即汇报,上级医生到介入手术室指导手术,一同分析瓣膜移位原因:考虑球囊扩张后,瓣环直径发生变化,导致23mm瓣膜无法固定牢固,根据多中心介入瓣膜植入手术经验,可将已移位的23mm瓣膜顺行固定在胸降主动脉,选择25mm瓣膜植入。“该教授再次告知家属病情后,选择25mm瓣膜,再次打开原心尖切口入路顺利成功植入。”医生表示。
“根据全国所有中心常规介入瓣膜植入情况,考虑患者病情及花费情况,如第一个介入瓣膜植入不到位,都会免费相关费用。”医生说,西安交大一附院同样免收第一个瓣膜的相关费用。术中粘贴瓣膜标签为终身溯源制,第一个瓣膜标签做了医院存留,第二个植入瓣膜贴了标签。
2023年6月6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来西安交大一附院调查患者李某2020年手术中使用的苏州杰成“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的质量问题。西安交大一附院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向执法支队提供了所保留的两枚产品验收记录、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西安市市场监督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6月26日再次来院,口头反馈西安交大一附院:经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协查,患者李某2020年在西安交大一附院心外科手术中使用的“介入人工生物心脏瓣膜”确为苏州杰成出厂的合格产品。
4.心脏瓣膜价格问题
针对价格问题,李女士表示:“用在我爸体内的心脏瓣膜进货价3万多,但医院连说都没和我们说,就直接卖给我们28万元!”
李女士的依据是一份《江苏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记载显示,供应商为“陕西某商贸有限公司”。2020年11月,“陕西某商贸有限公司”从销售方“苏州杰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7套瓣膜器械,合计26万多元。其中包括医院为李女士父亲做手术使用的瓣膜产品,当中,经心尖介入器,型号规格TAV21-27,单价为2528元;自膨胀介入瓣膜,型号规格CVM-AV25,单价为35398元。

对此,医生回应:根据陕西省医耗联动改革工作部署,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2019年年底前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可收费医用耗材销售价格按采购价格执行。故医院从经销商处拿到瓣膜就是28万,并未加收任何费用销售患者。
对于家属拿出的3万多元的瓣膜发票,医生也觉得很震惊,于是询问了厂家,回答了是家属通过各种关系拿到了厂家发票及发货单,但在视频中并没有发出其他所有能显示瓣膜15万一套经销商价格的发票及发货单。只挑拣出了含有赠品的一张发票,但是这张发票附在一起的另一张能说明价格和赠品的发货单,家属为了混淆价格并没有发在视频上。
而发货单清晰显示了进货两个瓣膜都是14万加一万配件,每套瓣膜15万,两套一共30万,另外赠品5枚。因为有时介入瓣膜一个病人植入出现问题的话会使用两个,和冷链损耗所以这张补了五个赠送瓣膜,但是为了开票,就是以30万的总价平均开了总共7枚瓣膜的发票。介入瓣膜对于全国的医院都是阳采统一价格,在2020年便宜的20余万一枚,贵的30多万。到目前2025年大多数介入瓣膜价格依然在20万左右。


5.家属举报医保违规,医保局确认违规问题24项
李女士把整理出的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存在43项疑似违规问题向西安市医保局进行了反映。
记者从西安市医保局获悉,在收到李女士反映其父亲2020年11月12日至12月8日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外科住院期间,医院违规收费的相关问题线索后,开展了多次核查,最终确认医院存在违规问题24项;此外,核查中发现该院存在其他违规问题2项,共计26项违规问题,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5060.4元。西安市医保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一份《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资金发放表》显示,因为举报医院违规问题,李女士还获得了2000多元的奖励。

撰文 | 梅斯医学
编辑 | 阿拉斯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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